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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力寶專员为大家逐条解读生活性服务业税务重磅新规!生活性服務業稅務重磅新規逐條解讀!從2019年11月起,又可以少交稅了?!稅務部門通知!不知道的虧大了,具體怎麽回事,下面企力寶小編爲大家逐條細說! 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可加計抵減15%! 生活服務的具體範圍:生活服務,是指爲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新政策核心內容大家可以細看一下下方的思維導圖: 重磅新規、逐條解讀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 解讀如下: (一)只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才可以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二)政策執行期限是指稅款所屬期: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上述政策從2019年10月1日開始實施,是指稅款所屬期2019年10月,即2019年11月申報期申報10月份增值稅可以享受,現在2019年10月申報的是稅款所屬期2019年9月份增值稅,不能享受。 通俗的说,生活性服务业納稅人(符合抵减政策)取得2019年9月份及之前取得增值税專用发票,如9月份勾选认证,进项税额10万元,10月份申报9月份税的时候,只能抵扣11万(只能加计抵减10%);如果上述專票2019年10月份勾选认证(前提是專票不能超过360天),11月份申报就可抵扣11.5万(可加计抵减15%)。 (三)加計抵減的基數: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 1.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均可以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不僅限于提供生活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需要注意的是,根據39號公告第七條第(四)項規定,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爲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其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 2.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加计15%计算加计抵减额。如2019年10月其在某酒店召开产品推广会,取得酒店开具的住宿费、餐费和场地租赁费三张專用发票,納稅人取得住宿费和场地租赁费的專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即使取得餐费的專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納稅额,不可以从加计抵减额中抵减。加计抵减额只可以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納稅额。 4.增值税一般納稅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计提加计抵减额。 增值税一般納稅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5.在2019年10月稅款所屬期計算加計抵減額時,9月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不屬于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不能加計15%計算加計抵減額。 6.增值税一般納稅人当期应納稅额大于零时,就可以用加计抵减额抵减当期应納稅额,当期未抵减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7.如果某公司2019年適用加計抵減政策,且截至2019年底還有20萬元的加計抵減額余額尚未抵減完。2020年該公司因經營業務調整不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則2020年該公司不得再計提加計抵減額。但是,其2019年未抵減完的20萬元,可以在2020年至2021年度繼續抵減。 8.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納稅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前納稅人注销,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同样适用上述规定,不再进行相应处理。需要说明的是,此处加计抵减额的结余,包括正数也包括负数。 以上就是企力寶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生活性服务納稅的最新资讯。 【信息来源】企力寶北京公司注冊辦理www.qilibao.com.cn |